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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十大军民品贸易公司看我国武器出口体系

发表日期:2021-03-30 文章编辑:北京陆航 浏览次数:

公众获知中国武器出口的信息大多来自于美国披露的制裁中国军工企业的名单。2008年1月,国防科工委(现为国防科工局)国际合作司官员张韶萍在“中美出口管制中的政企关系研讨会”上透露,目前共有10家中国公司获得军民品出口授权。加上刚成立的中国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构成了目前的中国军民品贸易防务装备出口贸易体系。

 

中国政府对军民品出口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项目的审批实行“三报三批”制。所谓“三报三批”,即武器装备及相关技术首次向国外推销前,须办理产品的立项审批手续,由国防科工委(现为国防科工局)、国防部共同审批,重大项目须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 

 

获得立项批准后,军民品贸易公司可在国外推销相关产品,寻到目的客户后,须向国防科工委提出项目出口申请,这是第二步。项目获得批准后,军民品贸易公司才可以对外签订军民品出口合同,出口合同获批准后方可生效。此外,军民品报关出口前,军民品贸易公司凭出口合同批准文件向国防科工委申领军民品出口许可证(包括经营许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许可和通关许可)作为通关凭证,海关凭许可证验放出口武器产品。 

 

中国在武器出口方面一直坚持三原则,即:

有利于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中国的军民品出口三原则,既展示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为中国的军民品出口赢得市场声誉。